委托办理毕业生就业(接收)手续和保管毕业生人事档案应注意哪些问题?

2011-08-01 09:54:00   来源:    点击:


1、委托办理毕业生就业(接收)手续和保管毕业生人事档案应当选择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
  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是指国家人事部、省、市、县人事厅(局)所办的人才市场(或人才中介机构),如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市人才市场、三明市人才服务中心、连江县人才服务中心等。
  根据法规和文件规定,各类人才服务机构可以从事就业推荐、培训、咨询等服务,但是只有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才有权接受委托代理毕业生就业(接收)手续和保管毕业生人事档案;行业(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办的人才中介机构可以代办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就业手续,保管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聘用的毕业生人事档案,但不能超业务范围代理部门(单位)之外用人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就业手续;也不能保管在本部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之外就业的毕业生人事档案;民营(私营)人才中介机构不能代办毕业生就业(接收)手续和保管人事档案。凡是到非国有单位就业的,应当委托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人才市场)代理就业(接收)手续并保管毕业生人事档案。
  2、现在有一些没有资格代理就业(接收)手续和保管毕业生档案的人才中介机构,往往采取压低就业服务费价格或其他做法,四处游说“拉客”,致使一些缺乏经验的毕业生误入其中,结果有的毕业生找到单位后,档案、户口下落不明,无法办理就业(接收)手续;有的虽然办了就业(接收)手续,但如果该中介机构没有人事代理权,日后办理转正定级、工龄核定、干部身份保留、调整工作单位、档案调转、评定职称、出国政审、开具婚育等证明以及办理社会保险时,会遇上大麻烦。因此,请毕业生委托办理就业手续和用人单位委托办理接收手续时,一定要认准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对没有人事代理权或超业务范围代办毕业生就业(接收)手续的人才中介机构,毕业生不要将推荐表原件和《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委托其保管,也不要将毕业生人事档案委托其保管,以免造成就业(接收)过程中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和今后不可弥补的损失。为了充分保障我校毕业生的权益,经学校充分调查,慎重选择,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两家单位为我校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单位,鉴于社会上一些人才交流中心以非正式渠道进入校园,通过不切实际的许诺从事毕业生档案代理,这种行为,给我校的毕业生工作及以后的档案管理带来许多后疑症,应予坚决杜绝,我校的毕业生派遣工作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

 

上一篇:哪些毕业生必须办理人事代理?怎么办理人事代理? 下一篇:毕业生就业的七个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