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院校毕业生,(由福建省人事厅直接开具报到证) |
毕业前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
第一步: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先由用人单位盖章,再送海峡人才市场盖章,最后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其中一份学校留存);附上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1、协议书需用水笔填写,字体尽量用正楷(字迹清晰),内容填写完整。
2、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联系电话旁注明个人“电子邮箱”及“QQ号”
3、与我市场无合作协议的院校毕业生需将我市场开具的“调档通知”由毕业生一并交到学校。
第二步:七月份毕业后,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市内学校:常住人口登记卡)”,并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在报到证的“备注”栏上盖章
第三步:持以下材料到海峡人才市场报到
● 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到证”原件(空白处注明“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封页及盖章页)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 毕业证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 户口迁移证(市内学校:常住人口登记卡)
● 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人才市场提供:须提前知道父母姓名和身份证号及本人身高)
● 1寸黑白大头相片3张(身份证标准相片:不能戴项链、耳环,耳朵必须露出来,不能穿圆领,必须穿深色上衣)
● 落户工本费5元
第四步:与海峡人才市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缴纳人事代理费
第五步:档案未到的持海峡人才市场开具的“调档通知”到档案所在地办理调档手续
注:1、调档通知存根贴在报到证原件后一并由人才市场留档
2、与我市场有协议的院校且档案尚在学校的无需开具“调档通知”
注:接收单位必须是福州市区企业,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或人事专用章有效
毕业后三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
第一步: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由用人单位盖章,并向单位索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1、协议书需用水笔填写,字体尽量用正楷(字迹清晰),内容填写完整。
2、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联系电话旁注明个人“电子邮箱”及“QQ号”
第二步:持以下材料到海峡人才市场办理,并由海峡人才市场报人事厅审批
●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份
● 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到证”原件(空白处注明“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复印件一份
●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注:省外生源及人事厅数据库无生源信息的(研究生以下学历)毕业生,附上 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招生花名册复印件”及(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第三步:人事厅审批后,毕业生凭以下材料到海峡人才市场报到
● 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到证”原件(空白处注明“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封页及盖章页)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 毕业证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 户口迁移证(市内学校:常住人口登记卡)
● 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人才市场提供:须提前知道父母姓名和身份证号及本人身高)
● 1寸黑白大头相片3张(身份证标准相片:不能戴项链、耳环,耳朵必须露出来,不能穿圆领,必须穿深色上衣)
● 落户工本费5元
第四步:与海峡人才市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缴纳人事代理费
第五步:档案未到的持海峡人才市场开具的“调档通知”到档案所在地办理调档手续
注:1、调档通知存根贴在报到证原件后一并由人才市场留档
注:接收单位必须是福州市区企业,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或人事专用章有效
来源:中国海峡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