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发展建设任务,做好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和思想工作。
二、负责筹备和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督促职工提案落实。
三、负责组织教职工开展建功立业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并予以推广。
四、负责接待来访职工,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和诉求并依法帮助解决。
五、负责做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做好教职工婚、丧、嫁、娶、贫、病的慰问和补助工作。
六、组织教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督促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做好“职工之家”、“职工小家”建设,做好新会员入会和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工会和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