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制定人事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办理教职工的调配、招聘、奖惩、退休等具体工作;负责聘用教职工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办理全校教职工的工资变动、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各类人事干部、劳动工资等统计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校内各类津贴审核报批工作。五、负责全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具体工作。
六、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工考核日常工作;做好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八、协助教务科编制全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教职工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登记工作。
九、负责离休干部管理工作。
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