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面试是假,想收押金是真
先进行电话“面试”,轻松过关后却要交纳一定的押金、服装费才能上岗。近日,某高校的谢力(化名)网上求职时发现对方猫腻,打电话查询发现是个骗子公司。
谢力在网上发布了自己的求职简历后,很快他就接到一名张姓男子的电话。这名男子自称是广东一家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人事经理,从网上看到了他的简历,对其很感兴趣。在询问了谢力对有关待遇、保险等的看法后,该人事经理就表示谢力已通过了他们的电话“面试”。不过最后他却表示,来上班之前需要先将800元的押金和服装费汇到公司的账号上。“这么快就通过‘面试’,还要交钱才能上班?”谢力有些疑惑,“更何况我所学专业和这家公司并不沾边!”
随后,谢力根据对方的号码通过114进行查询,得到的答复却是该号码并没有这样一个公司,这个号码是个私人电话。“多亏我没有汇钱。”
案例二
求工作心切 大学生险掉进传销“陷阱”
面临毕业的大四学生,在就业的压力下差点落进传销陷阱。前日,成功脱身的周明(化名)告诉记者:“我要再把妹妹解救出来。”
周明是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大四学生,几个星期前,他接到妹妹的电话,说广东恩平市有个好工作机会,找工作心切的周明一听,当天赶往广东。
到了恩平,妹妹将他带到一个出租屋内,称这就是“很有发展前途”的某公司,以卖衣服及化妆品为业务,“利润丰厚”。
几天后,妹妹向他提出要交3860元的“会费”,并带走了他的手机等用品。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周明每天都得接受所谓的“业务培训”,行动不得自由。他提出要走,但涉世未深的妹妹已被完全洗脑,坚决不让哥哥走。
最后,周明借口要回学校完成毕业论文答辩,离开了广东。
案例三
神奇面试电话
以下内容根据学生本人口述整理:
那天正在参加500强招聘会,手机放在包里,等到拿出来看的时候,发现一个陌生的未接电话。这个年头,这种号码让人兴奋,心想“是不是有哪家公司约面试呢?”于是打回去了。接电话是一个男青年,我介绍完自己,他说他那边是太平洋保险的,然后他问我怎么星期一没去面试。(他的普通话很不标准,一字一字的咬,而且每句话后还总是要来个升调)我说我没收到通知,他就说“你不是有在暨南大学招聘会投过简历吗?”我说没有啊,(暨大招聘会我虽然有去,但是只投了两家银行,并没有投什么保险,我记得很清楚。)然后他说你是不是忘记了,我模糊没怎么回答,然后他就说“那我现在通知你下个周四过来面试,地点在×××。”我说行的。他又说了一堆话,具体说什么忘记了,但是最后一句话却让我很难忘:“……那到时就期待你的到来喔~喔~喔~(超波浪型的升调)”我听得很无语,连忙说行的,行的,到时看。晚上回到宿舍一说,宿舍也有一同学收到同样通知,结尾也一样,我们彼此无语。最后也没去面试了。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骗局呢?
在此提醒各位毕业生,在一些大型招聘会上,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专门收集毕业生的简历。随后以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经理的名义约见毕业生面试。诱骗毕业生进行传销活动。
案例四
招聘会上新陷阱 面试丢手机
陈同学参加了一场招聘会,向包括“华斌”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投递简历。25日下午,一小姐自称姓张,是“华斌”公司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陈已被意向聘用,通过面试即可上班。
半小时后,陈与自称李经理的男子在某宾馆见面。正谈话时,张小姐来电,称让李经理接电话。李将公文包交给陈后走到门外。陈等了半个小时,也不见李回来。她拨打自己手机,发现已关机。
派出所民警闻讯赶到,发现“李经理”的公文包是仅值几块钱的“地摊货”,包内装满废纸。民警调查得知,“华斌”公司根本没有“张小姐”和“李经理”。
案例五
公司戴“假面”,日日招聘“人才两得”
“只要拥有大专学历,就有机会被跨国金融集团录用,进入人才储备库,成为储备主管,底薪至少在5000元/月,并有高额奖金和优厚福利待遇……”面对这令人心动的招聘条件,某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的本科生孙婷婷,投递了简历。出人意料的是,面试过程异常简单,在被问了几个常规问题之后,她就被通知进入下一轮面试。而接下来的测试无非是性格测试等简单测验。经过层层筛选,孙同学顺利地被录用为储备主管。
孙同学按要求前去公司报到,却被告知先要交纳250元费用,并暂时只能签订3个月临时合同。公司解释:250元是“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费,3个月临时合同是为了给“储备主管”们参加培训和“基层锻炼”的时间。
孙同学恍然大悟,所谓“金融集团”,其实就是一家保险公司。更意外的是,原以为自己是过五关斩六将、在1∶5的比例中脱颖而出,没想到,初试中见的大多数人,都在“录用”之列,远远超过“10位储备主管”职数。在大家追问中,公司方面终于承认:无论是什么职位,进入公司之后,都要从事至少3个月的保险员工作,只有完成一定业绩后,才可能晋升到原本承诺的职位。
接下来更令人吃惊:原来,这家保险公司基本上每周都在招聘,相同的岗位,相同的招聘内容,相同的培训内容,甚至连面试和笔试的试题都相同。在各大高校的求职论坛中,这家公司被高挂于“有欺骗行为招聘单位”的黑名单……
有人稍稍作了统计,结果同样惊人。目前可查到该公司最早发布的同类招聘信息,是在2004年10月,一次招聘30名新员工,而每个月他们至少进行2轮招聘——以此推算,他们已有240人次的“储备主管”。而假如都像孙正婷的经历一样,每位新员工首先交250元培训费,须为公司完成一定的保险业务量,那么,这家公司真可谓是“人财两得”,“本小利大”了。特别是3个月试用期后,公司方面可以随意以“考核不合格”为由,淘汰大多数人,使员工永远处于“试用”状态,由此节省企业理应承担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相当可观。
最终,孙婷婷放弃了这份工作。
案例六
人人喊打的试用期骗局
这类骗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各种理由告诉求职者是不合格的,公司解聘也是无奈之举,从而再以很少的薪水继续招聘同样也不会熬过试用期的新人,周而复始,降低成本。
另外一种手段就是非法延长试用期,才半年合同,试用期却有3个月。试用期本意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期限。但是一些单位为了减低用人成本,利用试用期的低薪“了解”得没完没了。去年5月,毕业生Alvan慕名应聘到了在行业内有些名气的省内一家通信科技公司做研发。公司规定,本科生必须有一定的实习期,直至正式签定劳动合同。为了挣表现值,他天天起早贪黑,抢着多干活。两个月后,公司给了1000元钱作为实习期间的“辛苦费”。7月,总算签定了协议,规定试用期三个月,工资1500元。于是他又开始了漫长的等待。可是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后,他傻眼了:加班加点拿到手后居然只有1300元,公司方面的解释是“他的工作相对轻松”;而且,实习发的那1000元“辛苦费”居然也在工资里扣掉了。抱着“熬过去,前面就是个天”的想法,Alvan决定忍气吞声,他满心以为试用期结束后,苦日子就要结束了。没想到一拿到10月份的工资单,他又傻眼了:居然还是只有1500元,因为“试用期为6个月了。”他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剥削,他决定和其他几个同事一起“炒老板的鱿鱼”。结果,人事部门竟然说按公司规定,试用期是1个月,所以他们需要付违约金。
案例七
收入缩水,“软工资”搞的鬼
李某在一家传媒公司工作,该公司做的是一份周报,李某与老板约定每月底薪1500元之外,还有每千字150元的稿费。但老板付了三个月的稿费之后,突然声称为节约公司成本,降低稿费标准,原来的每千字150元变成了每千字100元,整整“缩水”三分之一,李某的收入大打折扣,但却因为合同上对稿费没有明确约定而投诉无门。
薪酬中有“软成本”,所谓软成本,就是当初没有明确商定价位,而只给口头承诺的那部分薪酬,其变动的空间和额度难以预估。此外也没有相关的法律保护,执行起来更加“灵活”,可以说,可付可不付。
所以,应聘者首先应与单位界定薪酬的上下限,并协商支付方式。应尽量减少薪酬中的“软成分”。其次,如果试行一个月后薪酬待遇仍不见起色,便可考虑重新规划薪酬方案,果断采取措施。
案例八
提防冒名顶替的企业
“如果这边你没有亲戚的话,公司考虑给你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欢迎你早日加盟我们的队伍。”时下正是春节前夕大学毕业生们求职的高峰期,骗子们设置的颇具诱惑力的“招聘”陷阱又出现了。日前,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新闻传播学院的刘孝利同学就接到了这样的电话。不过,在防范意识较强的求职者面前,骗子的许诺恰恰亮了自己的底。
自从2005年12月中旬刘孝利在网上公开自己的求职信息以来,就几次接到一名自称是祈福集团东莞办事处“李助理”打来的电话。对方称他们集团正准备在青岛、大连等地拓展北方业务,需要招聘一批富有开拓精神的人才,刘孝利很符合公司的要求,并介绍了集团的“雄厚实力”。1月4日,“求贤若渴”的李助理又打来电话说,如果刘孝利同意,可去东莞接受业务培训,并给一套房子安家。
刚开始,刘孝利听说公司的条件不错,还有些心动。但一听到这样的许诺,他开始有些怀疑。1月5日,他通过互联网与祈福集团人事部取得了联系,结果证实李助理是个冒牌货,该集团没有在东莞设立办事处或分部,暂时也没有要在北方拓展业务的说法。
案例九
天上掉馅饼,却是“挂羊头卖狗肉”
作为应届毕业生,需要把个人资料公开于各大招聘网站上,以求得用人单位的赏识。未曾想,这却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制造陷阱的机会。
记者在采访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的毕业生小薛同学时,她向记者述说了自己求职受骗的经历。一天,小薛接到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的电话,竟然被告知她已被该公司录取为“储备经理人”。小薛在兴奋之余不免纳闷,自己从未向该公司投送简历过呀?他们怎么会知道自己的电话?但小薛还是兴冲冲地来到该公司,可去过方知,原来是该公司从某招聘网站上的公开资料里“选”中了自己。而所谓的预先被录取的职位“储备经理人”则被换成了“理财专员”。经过一番培训后,小薛才知道,原来该公司把自己招来就是做保险业务员。小薛所学的专业是“网络编辑”,与保险业没有任何关系,而不善言谈的小薛竟然被业务经理夸成了“他见过的最适合做保险的毕业生,不做保险将是终身遗憾”。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据小薛称,此类情况她的同学也遇到不少。前不久,一家名为“华表服装”的公司给学校发来招聘通知,招聘营销助理若干名,很多同学都去了,结果就是招业务员,工作是销售服装……
据了解,目前很多公司招聘业务员都是到各招聘网站搜集应届毕业生的资料,以高职加以诱惑。对于诸如此类“挂羊头卖狗肉”的招聘伎俩,毕业生一定要警惕,清楚自身实力,从基础做起,逐渐展现自己的才华,不要轻信高职诱惑。
案例十
警惕不公平合同
小胡毕业时签了这样一份“单方合同”:上面明文规定了逾万元的高额违约金,对其工资、福利及其它待遇却只字不提。工作后领到报酬,小胡傻了眼,工资福利与当初公司的口头承诺相去甚远。小胡找公司有关部门理论,却由于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处处碰壁。狠下心来准备毁约,高额违约金又让他望而却步。
一些用人单位正是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的心理急催他们签约,但是其合同只是一味地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和责任,违反了合约后必须承担怎么样的责任,毁约要交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等等。而对求职者该享有的权利却只字不提。这类合同的危害性极大,一旦签订,自己原本该享有的权益和福利都得不到保障,实际上成了用人单位的廉价劳动机器。
尽管求职路上陷阱可遇,但并不至于“防不胜防”。初出校门的毕业生应擦亮眼睛,做好“一信二签三查四核五防”等几个方面的工作,确保不上当受骗。
一、信:
尽可能参加本校和兄弟院校举办的专场招聘会和校外的售票招聘会,因为这些招聘会上的单位其合法资格基本上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查,相对比较真实可靠。特别是学校组织的招聘会,经过学校层层把关,招聘会组织慎密、安全、规范、高效,可以值得毕业生的信任。
二、签:
双方达成协议后首先一定要和公司签订规范的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确定就业方向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它应当遵循如下两个原则:一是主体合法原则;二是平等协商原则。在此,特别提醒毕业生注意,在签就业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谨慎,因为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所以一定要仔细斟酌后再签,切不可草率。
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就要签定规范的劳动合同,用法律的形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毕业生要把握合同的基础条款,明确双方的各项约定,看清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当面签字盖章,把劳动合同做得滴水不漏。
三、查:
毕业生应聘之前,要事先通过上网搜集单位资料查看应聘单位是否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时间是否有效,或致电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打听其招聘计划,要注意单位的相关信息是否详尽是否可靠,特别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是否虚设,来判断这场招聘以及该单位是否有“诈”。
四、核:
应聘过后,毕业生可以结合面试中的情况通过网络查询,询问师长、亲友等方式进行核实,也可带着自己面试中的疑惑去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确定招聘单位以及其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五、防: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招聘陷阱要小心提防。尽量不要只身一人去异地参加面试,特别是女生,可以约几个同学一起前往,临走前,务必把自己的去向告诉老师和同学,以防万一。不要随意透露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重要的个人信息,以免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比如电话面试时,对方如询问你的身份证号码,则要提高警惕,一定不能告诉对方,对方可能会骗取你的身份证号码干坏事;也不要轻信对方对单位的描述,你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向老师、同学、朋友咨询等多种方式核实单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了解一下传销知识,提高警惕,如果对方在电话里让你顺便带几个同学一起去某单位参加工作,更要注意了,很可能就是传销。
找工作固然重要,但如何在找工作中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更应该引起毕业生的重视。不管工作如何难找,毕业生也不能放松警惕,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