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业学校2016年招生宣传策划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16-03-23 16:17:09   来源:    点击:


  我校将于近期启动2016年度招生宣传相关工作,现就相关招生宣传策划服务项目面向社会询价招标采购,欢迎复核相关投标要求的企业参与本次招标,为确保招标工作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福建工业学校2016年度招生宣传策划服务项目
二、招标服务要求
1、评标当日需提交项目策划书,并在现场阐述项目策划理念及实施方案;
2、具体招标服务策划项目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投标方案、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三)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预算价为121000元,项目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项目预算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四)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管理咨询、传媒广告、文化传播、品牌策划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前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合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
7、近三年内有过成功教育产品宣传推广经验(需提供相关合同、实例证明材料)。
(五)企业注册资本达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公司注册地在福州市区内(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区)。
(六)投标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七)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时间
2016年3月24日 8:00至2016年3月31日下午16:30。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3月31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送达福建工业学校招生就业办,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评标时间
2016年4月1日下午14:30。
八、评标地点:
福建工业学校综合实训大楼十楼第二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需交1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福建工业学校招生就业办。未中标者自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7日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直至项目经学校验收合格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报名地点
福建工业学校图书馆一楼招生就业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68408。
十一、评标方式:全部项目合计总价最低价评标法。
十二、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本招标人联系,“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为准。
 
                福建工业学校 
             2016年3月22日
 
附件:招标服务策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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