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福建工业学校快递服务中心经营单位比选。
2.项目概况:为方便广大师生收寄快递包裹,我校拟建立快递服务中心。现对我校快递服务中心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遴选快递服务的经营单位。
3.经营范围:快递运营服务项目。
4.服务对象:校内全体师生。
5.项目场地:男生宿舍楼1#楼一楼110,面积18.6 ㎡。
6.经营年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快递项目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5.投标公司注册地需在福建区域范围内。
6.提供“承诺书”(校方提供样本并加盖公章),包括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承诺、服从合同约定条款承诺、校园安全承诺等。
三、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复印件;
3.承诺书;
4.业绩(完整的合同复印件);
5.福建省内单店日均单量证明材料;
6.对接快递公司相关材料;
7.经营及实施方案;
8.提供本校学生勤工俭学方案;
9.假期经营方案;
10.丢件赔付方案;
11.“双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应对预案;
12.场地装修及设备投入方案(可包括平面设计图和效果图);
13.校内教师(含公务)寄件优惠方案;
14.贫困学生资助方案;
15.预约上门收件服务方案;
四、投标须知
1.投标的纸质材料须按第三条项目顺序编制,并作为合同签订依据;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的经营权及用房合同的签订实行三年一招、一年一签的管理办法,即招标一次三年有效,服务期满一年,招标方将对中标人经营服务、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师生测评满意率不低于80%),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后一年的合同结束日期定于当年7月31日。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需一次性缴纳20000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退回),否则视为弃权。
4.公务收费采用先签单后结算方式 ,出具发票,一月一结。
5.如出现中标人弃权等情况,按评标分数排名,由后继者依序递补。
6.报名时领取详细招标要求电子文档。
五、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8月27日—8月31日。
2.现场勘查及资质验证时间:8月31日下午15:00—16:00,在图书馆3楼总务科验证资质证书等文件的原件,安排勘查场地。
3.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9月7日上午8:40前,将投标文件一式七份装入文件袋并封好盖章,送福建工业学校综合楼11楼第二会议室。
4.开标时间及地点:9月7日上午9:00在福建工业学校综合楼11楼第二会议室。
5.联系人及方式:吴玉锭 电话: 15659931994。
六、评标办法
1.评委会组成: 7名评委,其中4名为校外专家。
2.综合评分评标方式:
(1)商务部分20分,包括公司注册资金、业绩等。
(2)技术部分60分,包括经营实施方案、装修及设备投入和增值服务。
(3)现场陈述20分,包括公司管理水平陈述及答辩。
七、纪检监督
纪检监察室,电话:0591-63187511、63187512(工作时间)。
福建工业学校
2018年8月26日
2018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