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学校公务用车规范、安全、节约、高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公务用车租赁定点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工业学校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方式
1.服务内容:提供各类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轿车、商务车、中巴车、大巴车等不同车型。
2.服务方式:入围公司列入福建工业学校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商家库,由学校与入围公司签订入围租车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价格、期限以及安全等双方责任义务,学校根据实际需求从中选择租赁单位。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2年
四、服务商资格要求
参加遴选的服务商必须符合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住所须为福州市区或在福州市区设立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等相关业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具备一定规模的车辆资源,提供服务的车辆应为购买5年内,或行车公里数在10万公里以内的车辆,能够满足我单位多样化、高频次的用车需求。
5.提供的服务车辆均须按法定要求定期经过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测,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须办理车上人员座位险,轿车、商务车每座60 万元及以上,中巴、大巴车每座80万元及以上。
6.具有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能够确保车辆运营安全。
7.具有良好的服务体系,能够及时响应并解决我单位在用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8.提供用车服务的驾驶员需具备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无不良驾驶记录,且身体健康,工作态度好,作风正派,能够配合学校调度提供优质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服务商不得将本项目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
五、遴选办法
1.由我校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专门的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标准对各服务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
2.入围资格的确定与取消:入围公司最终按照综合(长、短途各车型)报价相加结果,选择价格最低的3家入围,学校根据实际需求从中选择租赁单位。
3.评审结束后,我单位将在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我单位将与入围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
4.若入围公司在服务期内存在违反协议规定、安全措施不足、响应不及时、服务态度差等不良表现,经查实并报学校批准后予以取消入围资格。
5.学校车辆租赁服务遴选仅是租赁公司入围,学校不承诺车辆保底使用量。若本次报名参与公司数量不足,学校将增加其它方式遴选,确保货比三家。
五、报名时间、地点与要求
1.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4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福建工业学校办公室(福州市洪山桥上店13号),联系人及电话:唐老师 0591-63187500。
(不接收资料不齐全者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另提交:加盖单位公章报价表、服务承诺函各一份(模版附后),其中报价表应独立密封装袋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单位密封专用章(每个项目的价格均应填写)。
附件: 1.服务承诺函
福建工业学校
2025年3月24日